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 洋
作为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本人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苏洋,男,汉族,198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历任博州党委组织部柔性引才专家、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特聘专家、新疆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特聘研究员。现任新疆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系主任、阜康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人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发表同意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
独立董事姓 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 况 | ||||||
苏 洋 | 应出席次数 | 7 | 亲自出席次数 | 7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5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3 |
委托出席次数 | 0 | |||||||
缺席次数 | 0 |
计委员会成员,参与会议4次;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参与会议1次。本人对所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涉及的提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交董事会。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及时电话沟通了解背景信息,充分利用自身财务专业知识,对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外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方案、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内容汇报,对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及时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工作考察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与本人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八)学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认真学习协会各类培训和公司发送的监管案例资料,及时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度参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独立董事专项合规等相关培训,提高了自身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在本人任职的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经营数据情况
在本人任职的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3月经营数据公告》《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6月经营数据公告》《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9月经营数据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本人对中兴华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提名、任免董事情况
在董事会成员变动方面,本人对公司变更董事、独董事项进行了审议,保障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合理完善。本人认为新任董事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任职人员具备任职资格。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责任与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会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成果建言献策;加强与公司董、监、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培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苏洋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