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东风科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0号文同意注册,东风科技以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447,276,31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134,182,89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9.59元,截至本次配股发行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年8月8日),本次配股认购股份数量合计131,067,21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6,934,582.2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842,893.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1,091,688.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0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配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WHAS1B0346),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及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投资 总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新能源-3in1和5in1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 | 7,411.61 | 6,255.46 | 0.00 |
2 | 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 | 44,392.18 | 38,426.39 | 129.7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0 | 80,427.32 | 61,815.71 |
合计
合计 | 141,803.79 | 125,109.17 | 61,945.41 |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公司“新能源-3in1和5in1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通过控股孙公司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压铸”)实施,以提升铝合金压铸件生产制造能力。
根据《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公司“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原计划通过全资子公司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电驱动”)实施,以提高自主新能源和动力总成部件两大业务的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增强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议案》,公司调整了“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内容,新增了车载显示屏、高压线束、充电桩、BMS等业务的建设,建设相应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加大了信息化方面的投资;新增公司全资孙公司东风(武汉)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电驱动”)为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实施地点:武汉经济开发区军山街凤亭南路19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服务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结合项目情况及后续业务拓展规划,计划重新分配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将原计划投向“新能源-3in1和5in1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6,255.46万元、原计划投向“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38,426.39万元中的6,200.00万元变更为投向“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产线建设项目”。新增募投项目“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科技武汉分公司”),实施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云峰大道8号。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变更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新能源-3in1和5in1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 | 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3in1和5in1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 | 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产线建设项目 | 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 | |
实施主体 | 东风压铸 | 东风科技武汉分公司 | 东风电驱动、武汉电驱动 | 东风电驱动、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实施地点 | 湖北省十堰市花果放马坪路40号 |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云峰大道8号 | 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会展南路、武汉经济开发区军山街凤亭南路19号 |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6,255.46 | 12,455.46 | 38,426.39 | 32,226.39 |
注:“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四、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之内容。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新能源-3in1和5in1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以定制产品为主,并根据主要目标客户未来新产品市场规划确定产能规模,产品主要配套主要目标客户e-power和EV车型。2024年以来,受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下游主要目标客户相关车型销量不及预期,而本项目主要为主要目标客户新能源国产化项目提供电机嵌套、发电机嵌套、OTR电机主壳体等配套,目前主要目标客户该项目因部分升级换代的关键技术还处于研发阶段,技术不成熟,暂不具备国产化条件,因此该
项目是暂停状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业务定位和客户需求的影响,为防范投资风险,通过柔性化技术的应用,产线兼容性的设计,以及对部分设备的升级换代提高自动化水平,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以控制风险和提高投资回报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基于市场变化及行业机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投入的有效性、及时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并兼顾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项目情况及后续业务拓展规划,计划重新分配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拟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向“新能源-3in1和5in1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将原计划投向“新能源-3in1和5in1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6,255.46万元、原计划投向“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38,426.39万元中的6,200.00万元变更为投向“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产线建设项目”。
(三)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DFPW0K19
负责人:吴晓飞
营业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号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办公楼707室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云峰大道8号
4、项目建设内容:拟建两条压铸智能产线,具体包括:智能压铸岛2套、后处理线2条、机加线2条、电池壳/后地板连接线各1条,以及模具保全、质量检测、物流等生产配套工艺设施。
5、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7,7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2,455.46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21,846.60 | 11,875.76 |
1.1
1.1 | 建筑工程费 | 0 | 0 |
1.2
1.2 |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 21,846.60 | 11,875.76 |
2 | 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 | 727.16 | 0 |
3 | 预备费 | 0 | 0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5126.24 | 579.7 |
合计
合计 | 27,700.00 | 12,455.46 |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为24个月。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2.21%,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9.00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是根据公司历史情况、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估算的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
7、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本项目采用的一体化压铸技术是汽车行业车身技术发展趋势,本项目的投产对提升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水平、车身结构件集成
及车身刚度、整车NVH具有重要意义,对东风科技的轻量化技术发展、车身结构件业务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包括两条万吨压铸智能产线,能满足产品更高集成度要求,技术起点高,设计中选用的工艺技术方案及设备具有合理性、经济性和先进性,达到国内同类型生产企业的领先水平。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项目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
8、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备案手续已经完成,取得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420113-04-01-666385);环评手续已办理完成,取得了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出具的《市生态环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关于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经开审〔2025〕22号);节能审查手续已办理完成,取得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书》(编号:SC-WHKFQ2025-001)。
针对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公司拟安排东风科技武汉分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东风科技武汉分公司将分别与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及时注销东风压铸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拟以借款方式向东风科技武汉分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2,455.46万元募集资金以实施“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产线建设项目”,在借款额度内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可以分次转账,借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
(四)新增项目实施的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对未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因素作出的。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动荡导致下游需求低迷或行业内技术迭代导致公司此次募投项目的核心产品适用性降低,或出现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行业竞争态势等方面的其他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或未
达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客户需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实施全程跟踪控制,以最大程度降低有关风险事项对本项目顺利实施的不利影响。
四、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原实施主体为东风电驱动、武汉电驱动,其中武汉电驱动为东风电驱动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组织架构调整安排,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风电驱动新设了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电驱动武汉分公司”),拟将武汉电驱动的资产业务全部转入东风电驱动武汉分公司,并注销武汉电驱动。公司“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变更为东风电驱动、东风电驱动武汉分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实施主体 | 东风电驱动、武汉电驱动 | 东风电驱动、东风电驱动武汉分公司 |
实施地点 | 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会展南路、武汉经济开发区军山街凤亭南路19号 |
公司拟安排东风电驱动武汉分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东风电驱动武汉分公司将分别与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及时注销武汉电驱动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东风电驱动拟以借款方式向东风电驱动武汉分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268.41万元募集资金以实施“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在借款额度内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可以分次转账,借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
(二)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EH1AB19W负责人:曹叶营业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凤亭南路19号1#厂房、5#厂房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物业管理,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调整事项是经公司综合论证了外部市场环境、项目实施需求及项目建设进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管理及运作效率,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廖旭 | 龚远霄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