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