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600078)_公司公告_澄星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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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ChengXingPhosph-ChemicalsCo.,Ltd.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须知

三、会议内容

(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1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201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出席人:

1、截至2025年7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本次会议工作人员。

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2、宣布现场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

3、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的出席情况

4、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5、宣读议案

6、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7、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议案

8、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9、工作人员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10、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1、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2、主持人宣布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闭幕

13、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确保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特殊情况下,应经大会秘书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五、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

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秘书处

议案一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支持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弥勒雷打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雷打滩水电”)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其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弥勒磷电”)拟为雷打滩水电以其部分资产售后回租方式向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

个月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利率4.1%/年)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雷打滩水电将其部分资产抵押给融和租赁以及电费收益权质押给融和租赁。公司将所持雷打滩水电55%的股权质押给融和租赁,质押期间为与主债权期限加上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期限之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融和租赁签订相关协议。

雷打滩水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雷打滩水电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公司及弥勒磷电为雷打滩水电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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