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证券简称:澄星股份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江阴联赢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联赢”)转让其持有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6,107,92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登记完成后,华西集团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江阴联赢持有公司106,107,9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江阴联赢本次质押公司股份106,107,921股,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06,107,92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
近日,公司收到江阴联赢的通知,华西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江阴联赢转让其持有公司106,107,92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同时江阴联赢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已完成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年
月
日,华西集团与江阴联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西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106,107,92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1%),以
人民币511,440,179.22元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江阴联赢。(详见公告:临2025-031)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前后,转让双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股份转让前 | 本次股份转让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华西集团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6,107,921 | 16.01 | 0 | 0 |
江阴联赢 | 0 | 0 | 106,107,921 | 16.01 |
过户登记完成后,华西集团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江阴联赢持有公司106,107,9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江阴联赢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涉及的前期价款支付,过户登记完成后,江阴联赢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完成后续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款项支付安排与前期公告披露及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不存在签订补充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的情形。
三、股份质押情况
近日,华西集团将其质押给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资产”)的公司106,107,921股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及过户登记手续,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过户给了江阴联赢。江阴联赢已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质押给了江苏资产。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股份 | 106,107,921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0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6.01% |
解质时间 | 2025年6月9日 |
持股数量 | 106,107,921股 |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 16.01%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江阴联赢 | 否 | 106,107,921 | 否 | 否 | 2025年6月10日 | 2030年6月10日 | 江苏资产 | 100% | 16.01% | / |
上述股东股份质押系为公司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江阴联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江阴联赢 | 106,107,921 | 16.01% | 0 | 106,107,921 | 100% | 16.01% | 0 | 0 | 0 | 0 |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