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3—4页
三、附件…………………………………………………………… 第5—8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5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6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7-8页
关于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177号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疆天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疆天业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疆天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疆天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疆天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度完成收购天伟水泥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3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天伟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天伟水泥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
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已备案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天伟水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0〕653号),天伟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经评估的市场价值为30,652.56万元,参考评估值,交易各方商定的100.00%股权交易价格为30,652.56万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天伟水泥有限公司原股东天业集团签订的《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伟水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天伟水泥有限公司原股东天业集团承诺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0,162.32万元,逐年预测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438.48万元、7,192.10万元、6,531.74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992.37万元,2020-2022年度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为20,635.48万元,完成2020-2022年度三年累计业绩承诺数20,162.32万元的
102.3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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