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三、附件……………………………………………………………第8—11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8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9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0—11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166号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疆天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疆天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疆天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疆天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新疆天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疆天业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万张,共计募集资金3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07.5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6,792.4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15.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6,377.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3-5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
页共11页
项目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96,377.4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2,669.1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698.73 |
第
页共11页项目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12,669.1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698.7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85,406.9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85,406.94 |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65100100000000000019 | 840,161,915.21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区支行 | 512100100100049315 | 887,942,061.7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 3016028329200230112 | 562,1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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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共11页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 657657601013000101316 | 71,701,243.8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 | 107092423576 | 53,702,023.14 | |
合计 | 1,854,069,376.2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
页共11页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296,377.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2,669.1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2,669.1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 | 112,000.00 | 112,000.00 | 112,000.00 | 13,652.92 | 13,652.92 | 98,347.08 | 12.19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 | 108,000.00 | 108,000.00 | 108,000.00 | 19,016.27 | 19,016.27 | 88,983.73 | 17.61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12,669.19 | 112,669.19 | 187,330.8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第
页共11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在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建设。至募集资金到账日(2022年6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250.43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07.75万元(不含增值税),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合计1,558.18万元,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天健审〔2022〕3-444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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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9页共11页
仅为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
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
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10页共11页
仅为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朱中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
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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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张杨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