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600075)_公司公告_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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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5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60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558.18万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支出1,250.4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307.75万元(不含增值税),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5号)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300,000.00万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日出具天健验〔2022〕3-57号《验证报告》,截至2022年6月29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3,207.55万元(不含税价)后的296,792.45万元,已于2022年6月2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622.6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6,377.40万元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金额合计212,007.03万元。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300,000.00万元),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一)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
1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118,645.36112,000.00
2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116,223.02108,000.00
(二)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80,000.00
合计314,868.38300,000.00

本次募投项目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天业汇祥”)具体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日(2021年5月26日)至募集资金到账日(2022年6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50.43万元,公司拟自募集资金中置换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50.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总投资的比例(%)
建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合 计
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118,645.36137.86137.860.12
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116,223.021,112.571,112.570.96
合 计234,868.381,250.431,250.430.53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622.60 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3,396.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律师费用28.30 万元(不含增值税),会计师费用9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资信评级费用37.74 万元(不含增值税),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费用70.34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日(2021年5月26日)至募集资金到账日(2022年6月29日),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07.75万元(不含增值税),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需置换发行费用类型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需要自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中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188.68188.68
会计师费用72.0072.00
律师费用18.8718.87
资信评级费用23.5823.58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等费用4.624.62
合 计307.75307.75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558.18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出1,250.4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307.75万元(不含增值税),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58.1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3-444号《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审核意见认为:

新疆天业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疆天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新疆天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新疆天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二)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独立意见

(三)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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