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600075)_公司公告_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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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3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022 年 4 月20日,公司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

数据相应调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就企业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对于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服务而产生的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于利润表“营业成本”中。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2、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备 注
本公司(合并)本公司(母公司)
2020年度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500,152,798.34416,154,177.60
销售费用-500,152,798.34-416,154,177.60
2020年度现金流量表项目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500,152,798.34416,154,177.6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0,152,798.34-416,154,177.60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部分影响本期披露格式和相关报表项目在有关期间的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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