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20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 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今后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本议案表决,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保障相关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履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