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2021-078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公开挂
牌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结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一宗土地使用权,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摘牌,成交价6,480.60万元,并于2021年8月19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公司持有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对其具有重要影响,经公司审慎判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结果形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方进行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形。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天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伟化工”)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一宗土地使用权让,转让底价为6,480.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55号公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21年7月7日至8月3日,新疆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就本次交易公开挂牌,挂牌截止时只收到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家摘牌单位递交的摘牌文件。经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意向受让方,最终摘牌,成交金额为6,480.60万元。
二、交易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生物降解聚酯类材料及相关副产品;生物降解塑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以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并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公司持有49%股权。公司对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经公司审慎判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结果形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方进行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天伟化工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该项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等情形,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交易标的地上无房屋建筑物,红线外开发程度 “七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暖气、通讯、通燃气和红线内场地平整)。
3、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1)地理位置和产权情况
天伟化工拟挂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坐落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东面无道路,西临东二路,北临北十四路、南临北十二路。该宗土地证号师国用(2016出)字1450010号,地号659001012028GB00060,使用期限为2011年11月18日至2061年11月17日,证载面积559,999.62m?。经八师石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将该宗土地分割为274,815.81平米宗地一(西侧)、285,183.81平米宗地二(东侧)。宗地一(西侧)274,815.81平米经评估后公开挂牌转让其土地使用权。
(2)使用权类型:出让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终止日期:2061年11月17日
四、定价依据
依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伟化工公开挂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上述土地使用权在2021年4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
5,955.84万元,评估价值为6,172.00万元。结合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实际税费情况,本次公开挂牌交易转让底价为6,480.60万元。2021年7月7日至8月3日,新疆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就本次交易公开挂牌,挂牌截止时只收到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家摘牌单位递交的摘牌文件。经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意向受让方,最终摘牌,成交金额为6,480.60万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21年8月19日,甲方天伟化工与乙方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
甲方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区一宗(274,815.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2、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64,806,000,00元转让给乙方。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及产权过户期限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双方办理资产移交管理手续。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产证、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产权、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双方办理资产管理移交手续后发生的一切资产灭失、损毁的风险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经双方商定,自转让价款进入产权交易所之后十日内,双方将准备好办理产权过户的全部资料;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
(4)如甲方不按期交付产权的,应当按照成交价款 2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本合同项下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六、转让资产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天伟化工部分土地使用权是为了优化产业结构,盘活存量资产,转让所得的现金将补充天伟化工营运资金。交易成功预计可产生约186.70万元的收益,具体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七、审议程序
1、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摘牌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独立审查,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共同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一宗土地使用权,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摘牌,成交价6,480.60万元。公司持有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对其具有重要影响,经审慎判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结果形成关联交易。
(2)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天伟化工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是为了优化产业结构,盘活存量资产,转让所得的现金将补充天伟化工营运资金,已经过公司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依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伟化工公开挂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该土地使用权在2021年4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5,955.84万元,评估价值为6,172.00万元。结合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实际税费情况,确定公开挂牌交易转让底价为6,480.60万元。经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摘牌,成交金额为6,480.60万元。
(3)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摘牌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事项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2、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摘牌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未在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本议案审议无关联董事,公司董事无需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产权交易合同
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