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600075)_公司公告_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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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议案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6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修订预案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等

相关议案经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中募投项目名称的修订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3、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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