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光学”、“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君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凤凰光学拟以现金的方式向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全部货币资金、无法转移的税项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江西英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凤凰光电有限公司75%股权,丹阳光明光电有限公司17%股权,江西大厦股份有限公司5.814%股权之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京国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电子”)100%股权和河北普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兴电子”)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事宜。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审批和备案工作未能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按照公司在《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3)所作的风险提示,现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电海康签订<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之终止协议>、与国盛电子全体股东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与普兴电子全体股东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中电海康签订《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意公司与国盛电子全体股东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意公司与普兴电子全体股东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