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600067)_公司公告_冠城新材: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冠城新材: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5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相关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名称和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对冠城瑞闽享有的16,800万元债权将于2025年6月到期,公司现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增信措施如下:由公司下属公司福建华事达以车位为抵押物,公司以所持有的富滇银行

18,800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为质押物,同时福建华事达、美城置业作为共同还款人为冠城瑞闽上述债务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附条件减免的债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的偿付提供资金支持,本公司为该笔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冠城瑞闽能按时足额偿付本金及重组宽限补偿金或按约定提前清偿债务且不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中信金融资产则于到期日免除其收购的标的债权中400万元的债务。为了更加有效进行年度资金弹性管理,董事会同意冠城瑞闽向中信金融资产申请该笔债务延长还款期限,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前述担保措施也同步延期。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5-020)。

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前述《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5-021)。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