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600066)_公司公告_宇通客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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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01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修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法定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及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并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相关变更外,其余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自主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海外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变更部分海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变更前:海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等。变更后:海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其所在国家官方通用货币。本次记账本位币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25年4月1日开始逐步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海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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