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600064)_公司公告_南京高科:南京高科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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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0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监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资产交易的行为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一、二还将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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