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600064)_公司公告_南京高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

南京高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0-016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具体承办审计业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15-17楼,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

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

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

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无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执业资质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爱国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军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慧注册会计师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爱国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2002年6月至2011年12月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2011年12月至今

2011年12月至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刘军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2012年4月至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史慧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2004年至2012年11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高级经理
2012年11月至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比变化情况

金额20192018同比变化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万元)6560.67.26%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万元)201533.33%
合计(万元)8575.612.43%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较好。在其从事

公司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如下:立信具备应有的证券业务许可证;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一致认可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立信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立信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