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600064)_公司公告_南京高科: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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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规划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特制定《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规划》(以下简称“分红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分红规划的背景与目的

背景: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坚持稳健经营,积极回馈股东。为明确投资者预期,建立科学、透明的分红机制,现制定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目的:平衡股东短期回报与公司长期发展需求,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现金分红的基本原则

合规性: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对利润分配的要求。

可持续性:以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为基础,兼顾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发展需求。

公平性: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分红权益。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具体规划

分红条件: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

满足正常经营和战略投资需求;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分红比例:

2025年-2027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如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纳入本分红规划所称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形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可结合公司实际采取送股、转增股本等方式。

四、特殊情况说明

如遇以下情形,公司可调整分红比例或暂不分红:当年净利润为负或现金流无法覆盖经营支出;面临重大投资、并购或偿债压力;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施分红计划。

调整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充分说明原因。

本分红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分红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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