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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华有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崔也光先生、崔欣先生因任期届满且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于2024年5月2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军先生(物资学院)、王云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王国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军先生(物资学院)、王云海先生、王国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位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中,张军先生(物资学院)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生导师,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提升内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议案共16项。全体委员均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各项议案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审

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名称审议议案审议结果
2024年1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方案》;2、《关于公司2023年内控审计具体审计计划》。一致通过
2024年4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2023年度财务分析报告》;2、《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6、《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0、《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一致通过
2024年5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一致通过
2024年8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一致通过
2024年10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一致通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信息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2023年度财务分析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具备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且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对应期间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的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相关情况,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方案及内控审计具体审计计划,与审计机构就2023年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总体审计策略、项目组人员、关键审计事项、重要财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专业性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两家机构执行2023年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两家机构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要求开展2023年审计工作,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公允合理、实事求是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指导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持续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并关注内部审计的有效性,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部门能够依法有效运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治理机构,并能够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方案及内部控制具体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内外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负责人就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以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总体审计策略、项目组人员、关键审计事项、重要财务事项等进行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审计进度,要求两家外部审计机构严格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有效促进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运作。

(六)聘任公司总会计师情况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总会计师候选人胡志鹏先生的履职能力、任职资格、品德素养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胡志鹏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的财务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胡志鹏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并将该事项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与监督的作用,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规范、高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相关职责,继续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特此报告。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军(物资学院)、王云海、王国宏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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