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14 点30 分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三层第九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2023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 √ |
2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5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2 | 《关于修订〈授权规则〉的议案》 | √ |
13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14 | 《关于明确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5 | 《关于明确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6.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10)人 |
16.01 | 郭章鹏 | √ |
16.02 | 王国宏 | √ |
16.03 | 胡志鹏 | √ |
16.04 | 傅力军 | √ |
16.05 | 丁颖磊 | √ |
16.06 | 问永刚 | √ |
16.07 | 万涛 | √ |
16.08 | 韩霁凯 | √ |
16.09 | 许新德 | √ |
16.10 | 辛双百 | √ |
17.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5)人 |
17.01 | 张大钟 | √ |
17.02 | 张强 | √ |
17.03 | 张军 | √ |
17.04 | 张军 | √ |
17.05 | 王云海 | √ |
18.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3)人 |
18.01 | 宋文玉 | √ |
18.02 | 齐斌 | √ |
18.03 | 桂宏 | √ |
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十三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其他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9、10、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4、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037 | 歌华有线 | 2024/5/14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4年5月16日、17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持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交通及住宿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7层歌华有线公司投融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62364114、62035573 传真:010-62364114、62035573
5、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23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 |||
2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5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2 | 《关于修订〈授权规则〉的议案》 | |||
13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14 | 《关于明确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15 | 《关于明确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6.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6.01 | 郭章鹏 | |
16.02 | 王国宏 | |
16.03 | 胡志鹏 | |
16.04 | 傅力军 | |
16.05 | 丁颖磊 | |
16.06 | 问永刚 | |
16.07 | 万涛 | |
16.08 | 韩霁凯 | |
16.09 | 许新德 | |
16.10 | 辛双百 | |
17.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7.01 | 张大钟 | |
17.02 | 张强 | |
17.03 | 张军 | |
17.04 | 张军 | |
17.05 | 王云海 | |
18.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18.01 | 宋文玉 | |
18.02 | 齐斌 | |
18.03 | 桂宏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议案1-15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议案16-18为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投票数”栏内填入“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候选人10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