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中国华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丁焕德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12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炜女士、监事马敬安先生、职工监事张鹏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聘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秦介海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秦介海先生、达盟香港有限公司吴嘉雯女士担任H股联席公司秘书;同意秦介海先生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本公司之授权代表。独立董事对聘任秦介海先生的有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聘任胡述锋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批准了《公司符合开展基础设施REITs申报工作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批准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REITs申报工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