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600027)_公司公告_华电国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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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 概述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之“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开始或之后的试运行销售进行了追溯调整,即对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二、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文”),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二)变更日期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将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五)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15号文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公司对广东华电清远能源有限公司、湖北华电襄阳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机组试运行销售情况进行了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与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15号文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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