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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监事:
2021年,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以维护股东和本公司利益为宗旨,按照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本届审计委员会由李孟刚、李鹏云、王晓渤、王跃生、李兴春五位董事组成,李孟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贯彻董事会的财务汇报及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原则,促进公司建立及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就公司其他有关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二、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
(一)相关资料审阅工作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分别审核了本公司2020年度、2021年中期的财务报告的有关资料;审阅了2020年年度和2021年中期的会计师报告书、2020年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资料;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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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评价2020年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安排的汇报》;分别确认了2020年年度、2021年中期持续性关联交易,批准了新修订的关联方名单;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理业务之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华电成武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聊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收购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区域火电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能源项目资产出资方案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计提山西茂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处置减值的议案》、《关于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山西茂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新能源资产出售方案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参股股东减资的议案》、《关于制订〈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转让湖北阳新太子光伏项目、湖北西塞山振华光伏项目及广东南雄赤马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进行了审阅,对会计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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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听取了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情况的说明和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确认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等的议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境内外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和《关于向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之关联交易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审议批准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公司2021年度工作业绩、关联交易、聘请境内外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要求、以及相关资料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沪港两地上市规则的规定,符合有关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符合股东的根本利益。
(二)内部控制工作
1. 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2021年,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发展活力动力。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精神,公司加快建设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合规管理为重点、以内部控制为手段的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批准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办法》,并以此为统领,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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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内控管理实施细则》等专项管理制度为重点构建出有效的内控体系。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021年,公司克服疫情影响,按计划完成了对部分区域及单位的内控专项评价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为依据,将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资产安全以及财报真实准确性作为评价重点,对资产处置、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及投资管理等流程中发生的重点事项进行评价分析,指出存在的缺陷问题及可能发生重要影响的潜在风险,提出整改要求和防范风险建议,发挥了内控评价必要作用;组织开展并完成上市公司系统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复核审查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内控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完成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持续与外审机构保持沟通反馈,做好协调及资料提供工作,督导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年度内控审计,确保及时取得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根据2021年度所属单位自查及复核审查的总体情况,综合评价内控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公司未发现重大重要缺陷,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审计委员会经过评估认为,2021年公司未发现重大内部缺陷,并因此确信公司在2021年遵守了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所载有关内部监控的条文,确信本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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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在对企业控制与防范重大风险、严重管理舞弊等方面具有有效作用。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控评价部门关于《内控评价2021年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安排》的汇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评价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效开展内控监督评价工作,为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保障经济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委员会对2021年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给予肯定并对2022年内控评价工作安排表示赞同。
(三)风险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扎实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制定的2022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方案作了审阅,其中对风险识别、评估、应对及监控措施如下:
1. 风险识别情况
在综合分析公司2022年面临的内外部形势、市场形势基础上,围绕公司规划、2022年度经营发展计划预算及管理实际,全面排查、系统梳理公司在战略、财务、市场、运营、法律等方面面临的相关风险,公司形成了2022年风险清单。风险清单包括一级风险5个、二级风险12个、三级风险44个。
2. 风险评估情况
根据风险识别情况,公司编制了风险评估问卷,针对每项风险分别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和管控成熟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估,风险评估分两轮进行打分,根据各部门首轮风险评估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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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结果将风险进行排序。选取前50%位共22项风险编制第二轮风险评估问卷,公司管理层参加第二轮风险评估,综合评判选择出公司经营效益、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上市公司监管与审批等前十大风险。
3. 风险应对情况
针对公司前十大风险,公司制定了风险应对方案,根据风险表现、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风险对公司的影响等方面深入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和预警指标,避免发生重大风险。
4. 风险监控情况
公司加强日常风险监控,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相关单位按时报送《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月报》和《季度风险分类检测指标体系表》,重点关注前十大风险预警指标运行情况,防范有关风险,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2022年内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特此汇报。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