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600027)_公司公告_华电国际: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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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0-2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丁焕德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12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炜女士、监事马敬安先生和职工监事张鹏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包括:

一、 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公司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批准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的三季度报告,授权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司副总经理陈斌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批准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批准了《关于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董事会对张戈临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对其为本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向其表示衷心感谢!在本公司未聘任新一任董事会秘

书期间,董事会同意指定本公司副总经理陈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授权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本公司副总经理陈斌先生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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