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核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43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40)。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及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项目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