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发行普通股(A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等,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33号)(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发行678,863,25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42,800万元的注册申请。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