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23证券简称:浙能电力公告编号:
2025-01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01-24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
人
截至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人
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0.01亿元
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
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行政处罚
次、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和纪律处分
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胡超 | 2005年 | 2015年 | 2024年 | 2024年12月 | 见下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陶文女 | 2017年 | 2018年 | 2024年 | 2024年12月 | 见下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沈利刚 | 1999年 | 2007年 | 2004年 | 2024年12月 | 见下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超
时间 |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3-2024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 |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2024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陶文女近三年未曾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沈利刚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 |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3年 |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3-2024年 |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2024年 |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2024年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2024年 |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2024年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说明: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2024年,实际对应2023年年报审计。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4.审计收费根据公开招标结果,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429万元(含除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子公司审计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79万元。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429万元(含除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子公司审计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79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429万元(含除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子公司审计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9万元。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