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600022)_公司公告_山东钢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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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爱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爱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谨慎地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爱国,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山东安丘人,管理学博士、会计学博士后。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智能会计与数字企业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含农林经济管理),济南市第十四、十五届政协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6次、股东会4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凡董事会将要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16151310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参加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提名委员会会议8次、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

1.参加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对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套期保值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2.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8次,对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3.参加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对修订《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与考核办法》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报告期内,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运用自身擅长的财务管理、资金运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都能做到预先审议,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沟通的情况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工作开展及公司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有效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我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2023年年度、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2.2024年参加3次股东会,会议期间,与投资者就审议事项进行交

流。

(七)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2024年现场工作时间15天,其中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出席股东会2次,参加业绩说明会2次,现场调研4次。针对公司经营亏损的情况,提出加强购销两端资金管控的建议,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证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该建议在公司生产经营中得到了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八)上市公司配合情况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未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人员及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认真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根据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的。按照公司薪酬考核政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经董事会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经过自评,我作为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决策,并适时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法定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司的合规运行和规范治理。同时,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5年,为持续推进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科学决策,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努力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和水平,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爱国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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