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600022)_公司公告_山东钢铁: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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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定期召开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建议或意见,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人员发生调整。

2024年2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孙日东先生因达到退出现职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由王爱国先生、汪晋宽先生、徐科先生、王向东先生组成,王爱国先生为主任委员。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由王爱国先生、解旗先生、汪晋宽先生、徐科先生组成,王爱国先生为主任委员。

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由王爱国先生、汪晋宽先生、徐科

先生、孟庆春先生、罗文军先生组成,王爱国先生为主任委员。2025年3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罗文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由王爱国先生、汪晋宽先生、徐科先生、孟庆春先生组成,王爱国先生为主任委员。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由王爱国先生、汪晋宽先生、徐科先生、孟庆春先生、高凤娟女士组成,王爱国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及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日照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及2024年年度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有效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审计相关业务的资格,自受聘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期限届满,建议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外部审计机构,服务期为2025年度。

3.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了相关协调工作,保证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总体计划,商定了公司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期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进行了审计,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按照审计时间安排,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审阅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及时督促公司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提出指导性意见,在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提升绩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公司组织开展内控自评价工作,测试、梳理关键内控流程,查找制度设计与执行缺陷,编制内控自评价报告,确保内控有效规范。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严格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严格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财务信息披露义务。

(四)加强自身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2024年度,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监督、评估、审查与协调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认真规范履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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