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600017)_公司公告_日照港: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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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4月27日,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一季报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25)。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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