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17 公司简称:日照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港务分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港务分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第三港务分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集装箱分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动力分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轮驳分公司、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日照港世德港航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 占比(%)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99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99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投融资与担保管理、运营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福利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市场营销与客户管理、生产调度管理、业务外包、合同与法务管理、信息系统、基建工程管理、质量管理、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护、研究与开发管理、突发事件管理、内控与内审、合规管理、纪检监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市场营销、安全生产管理、资金管理、账款管理、采购管理、生产调度管理、资产管理、基建工程管理、投融资和担保管理、关联方管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管理、合同管理、子公司管控管理及信息系统等高风险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净资产 | 潜在错报≥财务报告整体重要性水平 | 财务报告整体重要性水平的50%≤潜在错报<财务报告整体重要性水平 | 潜在错报<财务报告整体重要性水平的50% |
说明:
以净资产的0.5%作为财务报告整体重要性水平。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重大缺陷 | ?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大偏离预算; ?控制环境无效; ?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因会计差错导致的监管机构处罚;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
| 重要缺陷 | ?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
| 一般缺陷 | ?非关键岗位人员舞弊,或业务操作人员未严格按照集团制度规定执行作业程序,但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未产生重要影响; ?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未产生重要影响; ?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一般缺陷进行纠正。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财产损失 | 潜在错报≥非财务报告整体重要性水平 | 非财务报告整体重要性水平的50%≤潜在错报<非财务报告整体重要性水平 | 潜在错报<非财务报告整体重要性水平的50% |
说明:
本公司以1亿元作为非财务报告整体重要性水平。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重大缺陷 | ?法规: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运营:生产故障造成停产3天及以上。 ?声誉: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安全:引起多位职工或公民死亡,或对职工或公民造成无法康复性的损害。 ?环境:对周围环境造成永久污染或无法弥补的破坏。 |
| 重要缺陷 | ?法规:违规并被处罚。 ?运营:生产故障造成停产2天以内。 ?声誉: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较大损害。 ?安全:导致一位职工或公民死亡,或对职工或公民的健康造成影响需要较长时间的康复。 ?环境:对周围环境造成较重污染,需高额恢复成本。 |
| 一般缺陷 | ?法规:轻微违规并已整改。 ?运营:生产短暂暂停并在半天内能够恢复。 ?声誉:负面消息在企业内部流传,企业的外部声誉没有受较大影响。 ?安全:短暂影响职工或公民的健康,并且造成的健康影响可以在短期内康复。 ?环境:环境污染和破坏在可控范围内,没有造成永久的环境影响。 |
说明:
(1)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公司部分单位在安全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行政、档案管理等基础管理方面存在一般缺陷,具体表现为:一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安全隐患整改人与复查人为同一人(不相容职责未分离)、安全检查周期与计划待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登记信息错误、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有待规范等情形;二是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部分物资入库登记不及时、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待健全、资产盘点记录有待规范、在建工程转固效率有待提升等情形;三是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个别计划外培训审批不及时、考勤确认有待规范等情形;四是综合行政方面存在个别用印登记存在缺漏、收文登记错误、车辆维修费率与合同约定下浮率不一致、业务招待单据设计与制度规定不一致等情形;五是档案管理方面存在个别档案库房检查记录未签字确认。公司对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单位已责成其限期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为了确保评价发现的问题能够
真正得到有效的落实,提升风险防控和管理能力,公司建立了缺陷整改跟踪工作机制。要求问题单位及时提交问题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各单位已完成了2023年度内控评价全部缺陷的整改工作,整改完成率100%。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为了切实发挥内控体系在依法依规治企、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公司通过公司治理文件、“三重一大”决策相关授权文件,以及内控体系、合规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文件,构建并实现了领导有力、权责清晰、运转有效的内控管理体制机制。其中:党委会对公司内控管理工作发挥全面领导作用。公司对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以及存在的重大内控缺陷和风险隐患等情况,定期向党委报告。董事会是公司内控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和监管机构。负责确定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总体目标及体系建设健全,对公司内控管理的实施进行总体监控。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内控管理等方面的决策支持,对董事会负责。经营层负责全面统筹和组织公司内控体系建立和监督工作。内控管理部门是公司内控体系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健全及评价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内控体系建立健全、内控执行、以及内控自评价等工作。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和各单位内控体系工作有效性进行独立监督。各所属单位负责按照公司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开展内控自评价等。公司通过持续加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夯实公司治理制度基础。一是不断完善风控合规制度体系。公司各部门对照外规变化和内外部监督检查情况,从管控要求、体系完善、制度衔接等方面出发,开展规章制度“立改废释”。
二是落实制度制定合规审查机制。公司将制度合规审查和制度草案审议环节相结合,由公司法务人员或委派法务人员对新制定的制度草案实施合法合规性审查,本年度新颁布和修订的制度合法合规审核全覆盖。全面提升公司制度规范性管理水平。
2025年,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将持续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强化风险管控,筑牢安全发展根基,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一是持续优化内控体系。以内控一体化建设为重要抓手,切实发挥内控制度的基石作用。以提升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性为重点,推进公司内控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协同运作,为公司高绩效运作提供支撑保障。加强公司和各单位内控缺陷整改,加大监督检查评价力度,制订并落实有效措施完善和优化管理,推进体系持续优化运行。
二是落实重大风险管控。密切跟踪重大风险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重大风险。确定重大风险管控责任主体,完善风险管理策略,制定应对方案及举措。定期跟踪重大风险变化情况及新增重大风险情况,加强重大投资、改革或经营事项决策环节风险评估和研判,建立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做好风险事件应对响应和化解。
三是提升合规经营水平。通过加强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运营等经营活动中的合规审查和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促进合规风险防控机制的有效运行。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牟伟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