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4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53,452万元,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年度利润为人民币152,399万元。因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总股本的50%以上,故本年度不再提取。按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53,452万元和人民币152,399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以境内外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中孰低数为基础进行分配。因此,2024年度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52,39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79,961,579.0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58,6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1,800,4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1,001,800,44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02%。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01,800,440 | 996,824,610 | 912,235,5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68,981,126.49 | 1,659,928,716.34 | 1,445,017,073.40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1,479,961,579.0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910,860,55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91,308,972.0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910,860,55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 | 182.92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2024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