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董事、总经理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黄历新先生因工作调整,于近日依据有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姓名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黄历新 |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 2025年7月28日 | 2026年12月5日 | 工作调整 | 是 | 本公司附属公司董事长、董事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黄历新先生确认,其本人与董事会及公司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本人
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黄历新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辞任后将基于诚信原则完成涉及公司的未尽事宜,妥善移交所承担的工作。黄历新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黄历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严谨务实、锐意进取,在公司的规范运作、生产经营、转型发展、财务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黄历新先生在任期间的工作表示满意,对黄历新先生高度的专业性、卓越的领导力、始终如一的敬业精神以及多年来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并向他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增补董事、选聘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安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刘安仓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前述任职安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刘安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安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前述任职安排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