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股份(600006)_公司公告_东风汽车: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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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公司代码:600006 公司简称:东风汽车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包括制造总部襄阳工厂、铸造工厂、新能源事业部、海外事业部、职能部门等)、4家控股子公司(包括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东风轻型商用车营销有限公司、东风轻型发动机有限公司、东风(武汉)汽车零配件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1家合营公司(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8.7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7.7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16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应收账款风险、环保限产、汽车法规切换造成库存积压和海外供应链短缺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报告期内,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及事项: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层,明确了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等;年度内,公司治理层在规定权限内规范运作,切实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发展战略

公司制定有规划发展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事业计划部是公司中长期规划发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发展规划的战略研究,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规划投资分析与研究等。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发展及相关制度规定,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进实施。

(3)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力资源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干部管理、薪酬福利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人员需求计划及招聘、劳动合同、员工绩效及薪酬兑付等业务基本能够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开展,在现有内部控制环境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体运行有效。

(4)社会责任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社会责任的管理部门,对社会捐赠、倍受信赖指标、社会责任报告等进行归口管理与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员工权益等由各责任部门进行管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根据中国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定期披露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1年度社会责任具体履行情况详见《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5)企业文化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企业文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策划并组织实施,具体包括公司宗旨、理念、形象、行为规范、标识、着装等企业文化策划及组织实施。在现有内部控制环境下,公司企业文化工作总体运行有效。

(6)资金活动

财务会计部为公司资金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改善公司资金分散的现状,达到整合内部资源,提升收益,公司各单位资金的筹资、投资和资金运营管理由财务会计部统一管理。制定有资金活动过程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投资和资金运营管理业务能够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有效运行。

(7)采购业务

采购部负责公司采购业务的管理及采购政策的组织实施,建立了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对旅行车公司、东风轻发及新能源事业部等单位采购业务运行的有效性、规范性进行了评价,重点关注供应商、采购价格、采购合同等方面,各被评价单位采购业务基本能够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有效开展,但也存在一般内控缺陷,已组织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在现有的内部控制环境下,公司采购业务总体运行有效。

(8)资产管理

事业计划部与财务会计部是公司资产管理归口部门,分别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管理。2021年,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相关业务基本能够按照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开展,总体运行有效。

(9)销售业务

2021年,对公司下属重点单位旅行车公司、营销公司等销售业务进行了检查评价,重点关注了经销商及客户管理、监控车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商务政策制定与执行等业务运行的规范性及有效性,评价中发现存在一般内控缺陷,已组织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整改。在现有的内部控制环境下,公司销售业务基本能够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要求运行。

(10)研究与开发

报告期内,对公司商品研发院等主要单位研究与开发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健全性、研发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鉴定、评估等业务运行的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在现有内控环境下,公司研究与开发业务基本能够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有效开展。

(11)工程项目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防范风险,公司制定了《制造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外委审核管理》等制度,对公司新建、扩建及更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及流程进行了规定。事业计划部是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预算编制、下达、总额管控、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及项目后评价等工作。报告期内,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竣工验收等业务能够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规范运行。

(12)业务外包

2021年度,对公司轻型商用车分公司、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等单位外包业务管理标准和流程的健全性、适当性,及其执行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评价,重点关注了外包项目申请审批、供应商管理、过程监管、价格管理等。检查发现,外包业务在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存在个别一般控制缺陷,针对发现缺陷,已组织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整改。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外包管理运行基本有效。

(13)财务报告

为规范财务报告管理,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财务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及分析利用等流程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财务报告管理部门能够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审批、报送及分析利用等规定定期报告和披露相关内容,并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

(14)全面预算

为规范预算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标准》,明确了预算管理运行机制,理顺预算管理流程,界定预算责任主体,保证公司预算管理的有效运行。公司预算工作在经营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各单位围绕公司经营目标进行预算的编制,按照“职能归口、分级编制、财务综合、经营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决议”的流程进行审批。报告期内,公司预算管理工作按照制度规定及流程要求规范运行。

(15)合同管理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法律条款审核及归口合同管理。报告期内,合同审批、签订和执行等环节基本能够按照《合同管理标准》的规定有效运行。

(16)信息系统

公司信息系统管理业务整体委托深圳联友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公司信息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IS战略框架协议及批准公司IS战略等,信息委员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领域对内、对外的沟通窗口,负责工作联络、与信息化战略合作伙伴沟通协调、工作督导评价及信息系统权限审批等,确保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运行。

(17)内部监督

根据监管及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报告期内共组织开展内部审计9项、内部控制评价14项、5家单位全面业务合规评价;配合股东完成民企清欠、结构性存款等专项审计。针对内审内控发现的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对整改到期项目进行跟踪评价,确保整改落地。

在监督执纪方面,在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公司纪委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责任担当,坚持把握“全面从严”主基调,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大局大势下来思考谋划,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使命担当,深入推进教育日常化、监督全面化、震慑常态化、制度实效化、队伍专业化,以“五化模式”为引领,推动公司“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在履行内部监督职能的同时,公司还积极配合外部监督机构审计工作,为公司规范、持续、健康运

行提供了保障。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和内控手册的规定和要求,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25%≤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0.2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⑴控制环境无效;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⑶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⑷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⑸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监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⑹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或已对外正式披露、对公司定期报告造成负面影响。5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造成负面影响。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⑴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指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缺失;⑶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⑷媒体负面新闻频现;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⑹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除认定为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
一般缺陷除认定为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在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过程中发现公司各单位还存在一些一般内部控制缺陷,主要表现在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健全性及执行方面。

公司重视内外部监督发现问题,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组织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进度和目标,并按照整改时间节点跟踪评价整改效率与效果。截至报告期末,相关整改措施按节点已落实整改,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踪评价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效果。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将继续围绕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聚焦巡视整改、国家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等,加强审计监督评价、强化内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发挥内部控制体系强基固本的作用,提升公司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合规经营提供保障;合规评价、内控评价、内部审计协同开展工作,形成信息互通、成果共享、问题协同的整改良性循环,以增强监督合力和效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赵书良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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