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当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东风汽车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临2021—035)。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