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股份(600006)_公司公告_东风汽车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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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人组成,包括独立董事张志宏先生、侯世国先生、李克强先生及董事李军先生、樊启才先生(2019年6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樊启才先生接替黄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张志宏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 2019年 3 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公司 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3)公司 2019年度经营计划;(4)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8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5)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7)公司 2019年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计划;(8)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2、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19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关于独立性方面,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在本公司任职人员,并未从公司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和其他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小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提供服务,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报告期内,普华永道中天在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完成审计工作所须的专业能力。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鉴于普华永道中天在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有效协助公司推进内控规范体。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3)审核支付给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2019年公司按照与审计机构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共支付审计费用150万元(不含税),与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相符。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和批准了公司的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的情况,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行。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包括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出具的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

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完成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督促并审核了外部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管理层建议。审计委员会通过检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要求,借助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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