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代码:122366 公司债简称:14 武钢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到会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实施设立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签署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约定,及武钢股份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及武钢股份资产转移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9 号),批准了公司与宝钢股份的合并方案。公司拟实施设立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的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 亿元 住所:武汉市青山区股份公司机关 经营范围:冶金产品及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制造,冶金产品技术开发;钢铁及副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钢铁及副产品、金属矿和非金属矿、合金、金属材料、电工电料、电线电缆、建筑材料、耐火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销售;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汽车租赁;散装食品及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长期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实施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移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宝钢股份签署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约定,及武钢股份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及武钢股份资产转移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9 号),批准了公司与宝钢股份的合并方案,公司拟实施武钢股份资产转移的方案,具体如下: 1、在武钢股份全资子公司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设立登记以后,武钢股份将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资质、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至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2、由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全权办理将武钢股份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资质、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至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递交相关文件,办理过户的具体手续等。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