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600004)_公司公告_白云机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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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机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年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50.01亿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负责本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张曦、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小林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建民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4年6月20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审计费用分别为105万元、

28.70万元。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部署,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开展了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酒店业绩实现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过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形。

在开展审计工作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自身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团队的人员组成、审计工作范畴、审计方案与计划、风险评估、风险及舞弊的测试与评价方式、年度审计要点、初步审计意见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立信进场前和审计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3.2025年1月20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与立信共同制定的2024年度审计时间安排,并审查了公司2024年审计前财务报表。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度审计时间安排符合公司要求,人员配置合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审计机构以此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

4.2025年3月26日,立信项目工作组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2024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以视频会议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4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了汇报、沟通和交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坏账准备的计提、往来函证回函率等情况。根据立信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4年度酒店业绩实现情况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立信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年报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在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推进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综合评估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投资者权益保护及独立性方面表现良好。其拥有丰富的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在对本公司2024年年报开展审计工作期间,展现出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始终秉持公允、客观的原则独立开展审计,彰显了高度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不仅按时完成了年报审计的各项工作,且审计流程规范有序,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信息完整、表述清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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