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科(301632)_公司公告_3-1-3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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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上市保荐书(申报稿)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 市 保 荐 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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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接受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科”、“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广东建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本次证券发行”、“首次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下称“《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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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Provincial Academy of Building Research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31,39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少祥
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大院
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5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邮政编码510500
联系电话020-85257109
传真号码020-87716324
互联网网址www.gdjky.com
电子信箱tzb@gdjky.com
经营范围建筑及土木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工程质量的检测、监测、测试、试验和安全鉴定,产品质量检测,产品研发;计算机软件、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建筑文化传播宣传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是广东省大型建设科技服务提供商和“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科改示范企业”“全国建设科技进步先进集体”“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先进集体”“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公司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公司的核心业务是检验检测服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国市监检测发〔2021〕16号),检验检测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是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公司业务开展始终以建设科技研究为引领,坚持“创新发展,服务社会”的发展理念,以“协助政府、服务社会、帮助客户”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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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把公司由建设科技服务提供商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建设科技发展商,并进一步将公司建设成为全国建筑科技的引领者、城市安全的守护者、绿色智造的领航者、智慧运维的先行者,为政府、为社会提供更加全面的技术支持和平台支撑。

公司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标准超过4,100本,掌握检测参数33,047个,覆盖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环保、安全生产等多个检验检测业务板块,拥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检测全部五大类别甲级资质,获得9类绿色产品认证资质、五大类48个产品(目前共六大类51个产品)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是全国工程检验检测和绿色建材认证资质、能力领先的机构之一。

公司主编标准98项,参编标准145项,其中,国标建筑幕墙术语GB/T34327-2017 、国标铝合金门窗GB/T 8478-2020、国标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38264-2019、行标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233-2015、行标锚杆检测与监测技术规范JGJ/T 401-2017、省标建筑气象参数标准DBJ 15-1-90、省标广东省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省标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15-51-2020等均为行业内影响力较大或行业内第一本相关标准,上述标准编制工作为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提供了支撑。

公司拥有华南唯一的国家绿色建筑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州)、国家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成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广东省亚热带建筑技术公共实验室、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广东省南亚热带绿色建筑共性技术构成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广东省人居环境建设研究中心、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究中心等十多个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公司先后参与了20余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荣获国家、省部级科技奖83项,厅局级科技奖234项,获专利权415项、软件著作权257项。公司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理事单位、中国建筑学会理事单位、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会长单位、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会长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会长单位、广东省BIM技术联盟理事长单位。通过上述平台,公司一方面引领和带动行业的科技水平进步和标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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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建设,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持续保持公司稳居行业的技术高地;另一方面推动行政主管单位通过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进一步规范行业的管理,保障工程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公司承接了港珠澳大桥、广东科学中心、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国际金融中心、深圳平安金融大厦、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营中心等大型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为社会各界提供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协助各地行政主管单位处理大量应急抢险、工程纠纷、事故处理等疑难问题,社会效益显著。公司先后获评“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全国绿色建筑先锋奖”“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机构”等荣誉。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

技术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自成立以来,公司就十分注重技术研发工作,通过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公司已成功研发了多种主营业务相关重要技术,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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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 名称技术简介已形成科技成果、技术标准、获奖情况具体应用及贡献情况
1地基基础静载检测装备升级关键技术公司研发了大吨位单桩竖向抗压、抗拔静载试验的改进测试方法以及配套装备,为大吨位单桩竖向静载试验的开展创造了条件,并编制了相应标准;提出“预应力锚杆锁定力测试方法”,研发了锚杆抗拔试验的三种装置,并编制了相应标准;建立以检测实时数据、关键图像信息为主,地理位置定位信息、关键过程视频信息为辅的地基基础检测远程监控体系,为开展桩基检测远程服务奠定了基础,并编制了相应标准。发明专利:ZL201210543603.7、ZL201210543830.X、ZL201210545325.9 实用新型专利及软著:ZL201520235317.9、ZL201721089926.8、ZL201721089928.7、ZL201721089416.0、2015SR124243 技术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 DBJ/T 15-60-2019 锚杆检测与监测技术规程 JGJ/T 401-2017 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远程监控技术规程DBJ/T 15-158-2019 荣获科技奖: 《超大型桩基静载试验装备与关键试验技术集成研究》获2016年度广东省省科技奖三等奖 《地基基础远程检测关键技术研究》获2020年度住建部华夏科技奖二等奖 《40000kN桩基抗压静载试验加载平台的研制及其应用》获2013年广东省科技奖三等奖 《锚杆受力性态分析与关键试验技术集成研究》获2019年度住建部华夏科技奖三等奖公司利用该技术新增了大吨位单桩竖向抗压、抗拔静载试验等地基基础检测额能力,提升了广东省地基基础静载检测技术水平。该技术广泛应用于广东省内地基基础静载检测,如时代香海地块、时代冠峰、大横琴大厦等工程。
2全自动地基基础超大吨位桩基动载检测成套设备公司研发了气动触探自动锤击系统及数据实时处理、传输和分析软硬件配套检测设备,大幅度提高检测效率;具备了制造自移位超大吨位液压高应变测试设备能力,利用60吨及以上组合落锤设备及自动控制系统完成桩锤击检测,显著改善了现场检测操作便利性,较传统桩基动载检测技术相比,显著提升了竖向应力的检测效果;研发了大扭矩液压扳手、自脱钳、自动控制信息发明专利:ZL201610680825.1、ZL2020223633438 实用新型专利:ZL201420713266.6、ZL201620895130.0、ZL201721546608.X、ZL2020223633565、ZL2020223633809、ZL2020223660628、ZL201720162714.1 技术标准: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基础耐久性技术规范DBJ/T 15-124-2017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 DBJ/T 15-60-2019 荣获科技奖: 《特大型组合式重锤研制及其高应变动力试桩技术研究》获200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五十吨特大型高应变组合式重锤及配套设备的研制》获2016年公司利用该技术建立了广东省范围内最大高应变检测荷载平台,提升了广东省地基基础动测水平。应用于中山歧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清远职教城、广清城际轨道交通等多种类的房屋、市政城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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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 名称技术简介已形成科技成果、技术标准、获奖情况具体应用及贡献情况
系统等软硬件,改善了传统组合锤的连接安全性能、信号采集效果。住建部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基桩检测高应变自提升导向锤架研制》获2020年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3桥梁运营管养智能化成套技术公司研发了数字式可接入式物联网振弦式传感成套装置,实现集监测数据采集、无线传输物联网终端模块、配套物联网网关、各类检测软硬件一体的智能化装备及技术;研发了桥梁检测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的“建科易检易联智慧桥梁”信息化系统和集成操作平台,实现了桥梁检测数字化,预警、分析及监管的自动化、动态化,提高了桥梁检测和实时监测状态分析的效率,引领了桥梁运营管养技术服务行业整体水平。发明专利:ZL202010766253.5、ZL202010766461.5、ZL202010725749.8、ZL202010742848.7、ZL202010724543.3、ZL202010487335.6、ZL202010440795.3、ZL201710521762.X、ZL202010440796.8 实用新型专利及软著:ZL202021487700.5、2020SR0730566 技术标准: 《城市桥梁检测技术标准》DBJ/T 15-87-2011 荣获科技奖: 《城市桥梁检测评定新技术集成及标准化》获2018年广东省科技奖三等奖 《广东省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开发》获2010年广东省科技奖三等奖该技术应用于桥梁建设及运维养护项目,产品用于智能化的桥梁检测、巡查、载荷试验、管养、健康监测、变形监测等服务,形成一定产业化实施前景,目前已开始成套技术的市场化销售。通过2年多来的实施推广,得到了省内外20余个行政监管部门和桥梁检测单位的采购和使用。
4重大工程安全监测及诊治技术公司研发了多传感器融合智能监测方法、测斜数据分析支护桩最大应力方法,对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主要的人工与自动化监测影响对象进行数字化化对测试验证,通过研究变形规律,优化支护桩/墙测斜测量点间距,提高了监测效率,降低监测成本,为基坑自动化监测的推广应用奠定技术经济性基础;研发了应力波残损检测、超声波检测、X射线检测、电火花检漏等综合方法技术体系、BIM技术施工结构安全实用新型专利及软著:2017SR172106、2019SR1275214、2020SR0730566 技术标准: 建筑基坑施工监测技术标准DBJ/T15-162-2019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技术规范DBJ/T 15-120-201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检测技术标准DBJ/T 15-199-2020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T 15-171-2019该技术解决了重大工程地下空间、地基开挖、结构荷载等基础工程数据测量、分析和上传、预警,以及数据应用于既有建筑物诊治改造加固等关键监测技术问题,提升了广东省相关技术水平。此项技术已服务于700余项目,包括萨摩亚等境外项目,为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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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 名称技术简介已形成科技成果、技术标准、获奖情况具体应用及贡献情况
管控方法及检损监测仪器,对施工中及既有重大工程、装配式结构工程等建筑物状态性能进行透视扫描,将结构的应变应力、索力、风环境、大体积混凝土温度、动力特性、动力响应等参数集中处理,为监管评估与决策提升直观性和重要结构构件或设备数据计算反映预警的及时性。
5建筑材料检测装备升级改装公司研发了建材“智能化实验室”成套仪器设备,目前是国内首个建设工程材料智能化检测示范平台,能够真正实现24小时自动化混凝土抗压抗渗、钢筋力学试验,脱离人工依赖,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显著提升了检测效率、质量和试验准确率;研发了多种新型材料及关键构件性能提升技术,形成了覆盖范围较广的建材检测技术体系,为建设工程耐久性、抗腐蚀性、工程质量安全等提供可持续的科研咨询与技术服务。发明专利:ZL201710180391.3、ZL201710708045.8 实用新型专利及软著:ZL202020173689.9、ZL201921548668.4、ZL201920368683.4、ZL201822105882.4、ZL202020508885.7、ZL202020647317.5、ZL2020224471765、ZL2020224416791、ZL2020219580688、ZL2020223217324、ZL2020210925423、ZL201610369593.8、2021SR0508857、2021SR0510621 技术标准: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应用技术规程DBJ/T 15-181-2020 水泥抗海水侵蚀试验方法GB/T 38140-2019 荣获科技奖: 《建设工程材料智能化检测关键技术与装备》获2021年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该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司新型材料、电器材料,防火材料、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等建筑材料及构件应用及检测技术服务。曾服务于2019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采购项目建材打假检测技术服务、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1标段、广东省消防巡检及防火材料抽检等服务项目。
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估技术体系公司研发了安全高效的消防设施检测技术及系列检测设备,并创建了消防技术服务信息智能化平台,初步实现5G+智慧消防应用。通过数字化审查、功能测试等方式对建筑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实用新型专利及软著:ZL201921842275.4、ZL201921817642.5、ZL2020213295740、ZL2020218228916、ZL2020223220524、2020SR1658249 技术标准: 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标准DBJ/T 15-44-2018 无机防火门芯板材JC/T 2568—2020该技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接受住建部门委托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技术服务,应用于建筑消防安全检测及评估,涉及建筑材料防火、消防设施检测、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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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 名称技术简介已形成科技成果、技术标准、获奖情况具体应用及贡献情况
装饰装修防火等情况进行线上与线下综合检查,将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数据化管理,为行政主管开展消防验收提供技术支持及数据应用支撑;研究并构建了广东省建筑消防安全检测和评估技术体系,编制并发布实施了3部广东省地方标准,填补了该领域我省技术标准的空白。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J/T 15-110-2015 地铁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J/T 15-139-2018 荣获科技奖: 《建筑消防检测和评估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获2021年广东省科技奖二等奖防智能化平台等服务。近两年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河源等市完成项目三百余项。
7超大幕墙检测设备研发及方法改进公司研发了特大型多功能幕墙检测设备(宽(18+8)m×高22m)、屋面及采光顶检测设备、动态水密性检测设备(最大风速50m/s)和热循环及结露试验设备(宽6m×高 9m ,高温100℃、低温-30℃);通过自主研发的幕墙门窗检测设备、建筑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抗拔力测试装置、结构胶拉拔检测仪等仪器设备的应用,提高幕墙检测工作效率和技术能力水平,能够更准确、全面地评估既有幕墙的安全性能,对降低幕墙的安全风险有重要意义;该技术可开展平面、异型超大型幕墙可媲美国标、美标、欧标、澳标、日标同行业性能指标,可承担各项建筑幕墙、门窗、屋面的检测等多类型幕墙测试技术服务,并形成了检测设备和检测能力国内领先、国实用新型专利:ZL201821214178.6、ZL201821187304.3 技术标准: 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 15227-2019 建筑幕墙动态风压作用下水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29907-2013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 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38264-2019 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DBJT15-88-201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20公司凭借该技术成为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幕墙、门窗质量检测中心和国家建设部审核认可的可跨地区开展建筑幕墙检测机构。近年来,外围护结构检测与研究中心承接了多个重大检测项目,如:腾讯塔楼、深圳机场卫星厅、埃塞俄比亚商业大厦等,实现一定规模的行业影响力,并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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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 名称技术简介已形成科技成果、技术标准、获奖情况具体应用及贡献情况
际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标准应用体系。
8超大民用建筑风洞试验技术公司研发及建设了国内首座建筑专业边界层风洞科研实验室、成套设备、自主开发的风荷载模拟加载专业软件,最高试验风速可达70m/s;CGB-2风洞试验段截面尺寸为8m(W)×5m(H),最高试验风速45m/s,是目前全国综合能力最强的民用建筑风洞。风洞筹建以来所积累的计算机模拟数据为粤港澳多台风地区风洞及抗风防灾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和科研支撑;通过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政府重点研发计划的获批,以及大量工程实践,该技术也成为广东省地标性公共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不可或缺的技术保障。发明专利:ZL200910214096.0 实用新型专利及软著:ZL201721274473.6、ZL201620609446.9、ZL201621088994.8、ZL201820016542.1、ZL201820016581.1、2021SR0272454、2021SR0307637、2020SR0948112、2020SR1571990、2020SR1579985 技术标准: 建筑风环境测试与评价标准DBJ/T 15-154-20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DBJ 15-101-2014 建筑风洞试验方法标准JGJ/T 338-2014 荣获科技奖: 《建筑风工程风洞试验及应用集成技术研究》获2013年广东省科技奖三等奖该技术主要应用于超高层建筑、大跨度空间结构、高耸构筑物、大跨桥梁等风压、应变、风环境开展试验技术服务。近年来,该技术已应用于700多项重大工程风洞试验检测项目,如:白云机场新基站楼、广州幸福中心、深圳市体育中心、广州太平金融大厦、招商银行全球总部大厦等。目前与香港理工大学就粤港澳大湾区防台风研究开展产学研用合作,获批了省科技厅科技支持的纵向课题项目。
9设备工程检测设备研发及方法改进公司主要研发了电气设备和起重机械数字化智能检测系统和配套仪器;研发了包括房建与市政公共交通等多种类工程的强电、弱电系统,防雷系统、智能化系统、安防系统、光纤系统、充电桩设施系统、智慧灯杆系统、智慧停车系统等电气检测技术方法的开发及应用;研发了起重机械检测金属无损检测方法、电机检测方法、传感技术和动态监发明专利:ZL201610104029.3 实用新型专利及软著:ZL201520925679.5、ZL201620157007.9、ZL2020224416503、ZL202022876452X、ZL202021013825.4、ZL202020293777.2 技术标准: 互联网+停车场(库)系统技术规范 DB44/T 2275-2021 雷电敏感场所防雷工程实施规范 DB44/T 2257-2020 起重机械 检查与维护规程GB/T 31052.3-2016 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19 建筑智能工程施工、检测与验收规范DBJ/T 15-147-2018该技术应用于各类建筑相关设备检测,涉及建筑电气、起重机械、智慧城市等。具体案例如深圳市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查检测服务项目、广州市城乡照明工程质量安全和绿色节能技术研究技术咨询项目、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随机抽检专项工作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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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 名称技术简介已形成科技成果、技术标准、获奖情况具体应用及贡献情况
测技术相结合的检测系统,实现快速故障定位,改变以往从感官上凭专业知识与经验判断的低效率监管,提升了广东省起重机械行业综合诊断技术水平,是面向智慧城市新基建及其安全质量最前沿的技术研发。
10岭南地区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评价技术体系公司研究开发并建立了施工现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测、建筑物调适、既有建筑节能诊断、评估与改造、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可再生能源应用评价、洁净空调检测、第三方节能量审核及建筑碳排查等技术方法和岭南地区标准化体系。主编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评价、验收等相关规范标准;技术中数值模拟等技术手段,能够实现节能效果量化分析,并对各类建筑用能控制技术进行快速评价,提出能耗总量控制最优措施,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为实现双碳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发明专利:ZL201410085701.X、ZL201410328849.1、ZL201410329068.4 实用新型专利及软著:ZL201921804854.X、ZL201920211956.4、ZL201920351755.4、ZL201820285979.5、2020SR122337.5、2018SR1020221、2018SR1020026、2021SR0508512、2004SR10173、2008SR05942、2017SR420889 技术标准: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2016 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JGJ/T 391-2016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12 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标准T/CECS 494-2017 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 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 15-201-2020 广东省绿色住区评价标准DBJ/T 15-105-2015 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荣获科技奖: 《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集成技术》获2016年住建部华夏科技奖三等奖 《建筑幕墙门窗热工计算系列软件》获2014年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与能源管理关键技术及应用》获2020年华夏该技术应用于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筑咨询、绿色节能检测,广泛应用于绿色节能低碳建设与评价,研发的技术手段能够贯穿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维护改造—碳排放交易等建筑全生命周期依托国家绿色建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绿色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先后为近500个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如清远米娅新城南地块一期绿色建筑认证咨询服务、从化区江浦果场绿色建筑顾问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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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 名称技术简介已形成科技成果、技术标准、获奖情况具体应用及贡献情况
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夏热冬暖地区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获得2014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获2012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获2019年CECS标准创新奖一等奖 《广州发展中心大厦》获2017年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
11路面快速养护及超薄新材料公司研发了一种改性环氧树脂材料及快速铺设方法,改善了传统环氧树脂路面材料组分构成,自主研发的一种安全、耐久、环保路面抗滑养护技术,核心原料能够实现自主生产,性价比大幅超过国外同类产品,目前已实现科技成果产品化,市场销售产业化;实现了一种快速且自动化路面修补技术方法,提高了传统环氧树脂的耐磨性、防滑性、可改造性,控制低造价成本等优良性能,形成了MRK、MRS系列产品及自动化材料铺设设备。显著提升了交通工程的运营维护效率和安全舒适水平。发明专利:ZL201410142255.1、ZL201410142252.8、ZL201610848540.4、 ZL201811266620.4 实用新型专利及软著:ZL201520922501.5、ZL201520922435.1、ZL201520113512.9、ZL201520921821.9、ZL201920147094.3、ZL201920146991.2、ZL201721324500.6、2020SR1202530 荣获科技奖: 《南方湿热地区安全、耐久及环保型超薄抗滑层预防性养护技术研究》获住建部2020年华夏科技奖三等奖该技术应用于广西桂柳高速公路大端潮水隧道路面抗滑改造工程,清连高速隧道口路面抗滑改造工程,江门市雅瑶服务区等公路交通及桥梁路面升级改造工程。
12三维激光智能路面检测装备公司开发了具有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和大规模并行处理的CrackNet软件,研究并建立了具有全自动病害检测功能的成套装备,是全球唯一投入使用大规模深度学习方法,并能够与三维激光实时扫描技术相结发明专利(申请中):ZL202010307711.9、ZL202010872629.0、ZL201910457442.1 实用新型专利:ZL202020588087.X、ZL202020578388.4 技术标准: 《道路与机场道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规程》DBJ/T 15-209-202 荣获科技奖:该技术应用于道路路面检测项目,提供路面各项病害指标的自动化识别分析服务。已藉此签下多个重大项目,如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

广东建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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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 名称技术简介已形成科技成果、技术标准、获奖情况具体应用及贡献情况
合的智能路面破损检测设备;开发的三维智能路面检测系统(Pave3D)用于道路和桥梁路面破损、塌陷、车辙、平整度、构造深度等病害自动化识别分析,为交通安全及其运营验收评估提供快速解决方案,更适用于机场航道路面的检测分析,为民用、军用飞机起降提供技术标准体系支撑和安全保障。《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在老旧人防坑道检测中的应用》获2021年广东省第八届优秀工程检测与监测优秀项目奖创新奖项目竣工验收、潮莞高速公路定期检测、海南机场路面检测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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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研发水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415件,其中发明专利54件,占专利总比13.0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83项;编制标准243项;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达70项。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重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经费 (万元)项目时间项目已达成成果或预计成果,项目意义及重要性
1民用建筑用能强度指标及技术实施路径研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141.002018.07-2021.06基于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用能及环境营造需求,开展能耗数据统计和模拟预测研究,分析不同情景的节能措施对建筑能耗总量的影响;从需求侧研究各类建筑用能强度,与能耗总量控制目标进行协调分析,提出分阶段、分类型的建筑能耗强度控制指标及技术实施路径。
2夏热冬暖地区建筑用能强度指标及室内环境营造技术适用性研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115.002018.07-2020.12根据不同类型建筑用能强度指标研究的需求,基于已有能耗监测数据以及研究需要增加的监测数据,研究建筑应用节能技术的运行节能实际效果,验证夏热冬暖地区不同类型建筑用能强度指标以及适宜室内环境营造指标和技术的适用性。
3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省科技计划项目300.002018.11-2021.10(1)严格按照广东省社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管理规程(试行)的要求,按照立项建设方案,建成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搭建完整、合理的组织构架,制定运行顺畅的机制体制。 (2)按照立项建设方案,开展拟定方向的科技项目研究,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建设标准体系、既有工程结构耐久性关键技术、广东省超低能耗建筑关键技术、广东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体系及关键标准等研究。以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为绿色发展提供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为区域发展、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提供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的解决方案。 (3)凝聚一批长期稳定的专家团队,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聘任以院士为首的知名学者为中心的特邀顾问,为相关政策制定、科技规划、行业发展和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通过若干课题研究、科研活动培养国际视野的青年人才梯队;通过科研项目实操,打造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为中心中长期规划的稳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4)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建设科技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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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经费 (万元)项目时间项目已达成成果或预计成果,项目意义及重要性
划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立项、考核、验收等管理,并为政府、建设行业和产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全评估、预警与性能提升成套技术研究省科技计划项目200.002020.09-2023.12通过建立老旧小区基础信息大数据平台,充分挖掘安全排查及鉴定、诊治等数据信息功能,为实现老旧小区加固改造综合评估与预警提供保障;通过研究三阶人工神经网络和云计算平台,建立老旧小区综合风险评估、预警模型。统筹老旧小区业主与监管部门需求,开发“老旧小区健康码”APP;编制我省首本老旧小区加固改造技术指引。

五、主要经营财务数据和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M10011号),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249,176.51243,475.15238,418.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190,401.82186,855.86177,949.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2.52%22.65%14.37%
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107,227.97115,381.46111,544.91
净利润(万元)10,171.1315,406.0511,812.0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251.5215,406.0511,812.0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9,199.258,830.2611.501.00
基本每股收益(元)0.330.49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0.330.490.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4%8.30%6.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944.966,570.1015,908.80
现金分红(万元)7,847.507,847.508,443.9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44%7.0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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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面向建筑工程类项目服务,建筑行业的发展对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有较大影响。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国内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从而进一步影响公司所处行业业务的开展。若宏观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建筑行业产值下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的增长带来一定的压力。

2、公司收入区域分布集中和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目前业务主要集中在广东地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来自广东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3,429.09万元、111,174.32万元和和103,518.3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20%、97.03%和97.68%。随着广东省内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区域集中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广东省外市场,巩固并提高来自广东省内和省外的业务量,将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工程技术服务行业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目前的行业竞争格局为:

少数资质等级高、人员规模大、业绩记录良好、行业经验丰富的大型检验检测公司占据领先地位。在广东省内的工程技术服务领域,公司在同行业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但随着国家、地方行业管理调整,省外同行业企业不断进入广东市场,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如果公司在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市场开拓、技术创新、人才储备等方面不能与时俱进,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公司将会逐渐失去竞争优势及市场份额,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公信力受损的风险

保持较高市场公信力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才可能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从而获得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地位。公司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建立了较高的公信力,一旦公信力受损,公司将面临失去客户认同的风险,还可能被取消从事业务的资质,从而将对公司业务拓展能力和业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严重情况下,甚至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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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司的持续经营。

5、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属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人才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一支高素质、业务能力强的人才队伍。目前,公司实行了主要管理层、核心骨干直接持股,建立了核心团队长效约束激励机制,为员工提供了多元化、个性化的个人发展路径和方向,同时建立了良好的人才稳定机制和发展平台。如果公司不能保持良好的人才稳定机制和发展平台,一旦核心人才难以持续引进或出现较大流失,将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6、资质风险

国家对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企业需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技术服务活动。目前,公司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等与现有业务开展相关的资质证书。如果未来公司在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方面不能持续符合相应业务资质认定的标准从而导致相关业务资质被降级或不能延续,将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7、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部分工作需要在施工环境下开展,部分工作涉及高空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已建立安全生产的体系和制度,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督促员工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制度,但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8、质量责任风险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测机构应当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尽管公司已建立较为全面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并持续改进,但如果公司因质量控制疏忽而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的市场信誉产生负面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承担承担赔偿现任、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甚至被撤消、吊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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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相关经营资质,将对公司的市场信誉产生负面影响,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9、产业用地项目投资相关经济指标承诺未达成导致的违约风险2020年12月,公司与中山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新型产业用地项目投资协议》。如果公司不能达成《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新型产业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中承诺的整体经济指标,则存在支付违约金的风险。如果发行人不能按照《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新型产业用地项目投资协议》承诺的开工时间如期开工,存在支付违约金风险。

(二)内控风险

1、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持有公司73.62%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建工控股的控股股东地位未变。建工控股可以通过其对公司的控股地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建工控股可能会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虽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但仍存在现有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未来公司规模扩张的可能性。管理人员及各项管理制度一旦不能迅速适应业务、资产快速增长的要求,将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64%、41.66%和

48.82%,该毛利率波动主要系公司客户结构及业务构成变化、人力成本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所导致。受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未来公司毛利率可能会出现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或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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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业务检验检测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42%、47.69%和

48.44%, 2021年较2020年毛利率有所下滑。近年来,广东省内部分地区的检测市场逐步开放,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发展迅猛。广东省内检测机构数量的大幅度增加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受此影响,未来发行人检验检测业务单价和毛利率也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2、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政府单位、国有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等。这些客户通常在年底或第二年初制定投资预算,而后在第二年逐步实施并集中在年底结算。因此,受客户的预算管理和结算时间的影响,公司通常会呈现出下半年的收入高于上半年的收入的情况,很有可能出现净利润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实现的情形。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82%、8.30%和5.3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由于募投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存在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税收优惠;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享有研究开发费用在报告期内可按75%加计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及公司部分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部分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公司孙公司安全生产杂志社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优惠政策。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贡献, 2020年、2021年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分别为3,176.72万元、2,522.72万元,与同期利润总额之比分别为23.93%、

13.81%。

如果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公司部分子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公司及公司部分子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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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发生坏账的风险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受政策收紧影响发展明显放缓,大型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紧张,导致大部分房地产项目检验检测费用的结算和支付显著滞后,公司根据前述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大力度承接政府、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该类项目大多纳入财政预算支出,或者要经过严格的结算和支付流程,从报告交付到结算、财审和支付的时间跨度大。同时,公司近年来大力推广以“内部各专业部门协同整体经营”的方式承接大型重点工程的综合检验检测项目,此类大型综合检验检测项目的建设规模大、周期长,结算和支付的时间跨度更大。受前述因素影响,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23,846.69万元、27,914.14万元和48,419.5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00%、11.46%和19.43%。备考口径下,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20,957.59万元、27,914.13万元和48,419.5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9%、11.37%和

19.25%,报告期内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

备考口径下,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32.47%、36.13%和36.66%,近三年应收账款账龄在报告期内逐期拉长;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9次、2.98次和2.19次,在报告期内逐期下降。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客户资金充裕程度的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可能会继续扩大,应收账款账龄可能会持续拉长,应收账款周转率可能会持续下降。如果出现客户支付困难、拖延付款等现象,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紧张和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进而引发坏账准备上升、需对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或重大不利影响。

6、剥离监理咨询业务导致未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公司于2021年8月将监理咨询业务剥离。2020年至2021年,公司监理咨询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4,083.89万元、23,594.82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56%和20.45%;发行人监理咨询业务的净利润分别为1,437.64万元和553.85万元,占发行人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2.17%和3.59%,本次监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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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剥离将导致公司存在未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

1、个别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共计1处,建筑面积为1,346.75平方米,占发行人房屋建筑物总面积的1.86%,占比较小。该处房产为70年代建成,现为员工饭堂使用,有被拆除的风险,拆除后可采取配餐形式满足职工用餐需求,不影响经营生产。

2、业务开展合规性的风险

公司业务内容涉及到建筑工程领域,如果公司在业务获取、业务开展、服务采购等环节不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所提供服务或产品发生质量事故,则可能导致公司的业务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甚至受到行政处罚,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由于公司部分业务的部分项目涉及国家秘密,公司签订的涉密合同中的交易对方真实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合同约定的具体的服务内容、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涉及财务信息等信息均为涉密信息,公司对该等涉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公司涉密信息豁免披露系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不构成重大障碍或实质性不利影响,上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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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46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发行注册的数量为准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1,856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姓名

杨爽、邓永辉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杨爽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保荐工作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协办人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组成员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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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保荐工作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保荐代表人

邓永辉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保荐工作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代表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薛巍其他项目组成员:丁子峰、何牧、刘佳雯

2、项目协办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项目名称工作职责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项目主办人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项目协办人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均不存在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会影响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均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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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等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除上述说明外,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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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荐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并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证券发行并上市的相关规定;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十、保荐机构承诺,广东建科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广东建科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同意推荐广东建科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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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自愿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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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一)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1年5月8 日,发行人依法召开了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批准、授权

2021年6月4日,发行人依法召开了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的核查情况

针对创业板定位要求,保荐机构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发行人主要开展的业务为检验检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发行人开展的业务属于M74专业技术服务业,检验检测业务属于M7452检测服务。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开展的业务属于M74专业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行人从事的检验检测业务属于鼓励类中科技服务业的“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18)》,发行人从事的检验检测业务属于相关服务业中的“9.1.2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综上所述,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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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所列示负面清单的相关行业。

(二)发行人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发行人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发行人拥有市场认可的研发成果。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41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4项,实用新型专利356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定位要求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1、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M10011号)、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等资料,发行人成立于2014年12月16日,成立时间已在3年以上,故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及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治理体系。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召开并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重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变更符合法定程序。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经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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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M10018号),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核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的重要会计科目明细帐、重大合同、财务制度、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纳税资料、关联交易的会议记录、同行业公司经营情况等文件,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保荐机构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相关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关联交易的会议记录等文件,对重要资产进行实地查看、权属核验,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确认以下事项:

①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完整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合法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检验检测设备仪器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经营相关的注册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②发行人人员独立,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独立招聘员工。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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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③发行人财务独立,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账务系统,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发行人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为发行人财务运作的独立性、效率性和安全性提供了基本保证。

④发行人业务独立,主要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并提供相关工程技术服务,主要开展的业务包括检验检测、监理咨询等服务。上述业务均由发行人自主经营,业务结构完整;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⑤发行人机构独立,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发行人主要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并提供相关工程技术服务,主要开展的业务包括检验检测等工程技术服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9,799.77万元、114,580.27万元和105,976.46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98.44%、99.31%和98.83%,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历次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等资料,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历次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文件等资料,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最近两年内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3)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等文件,发行人不存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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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及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4、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文件,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并提供相关工程技术服务,主要开展的业务包括检验检测、监理咨询等服务,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等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调查表及其声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股票发行条件。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 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1,856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0,46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以上,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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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作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选择《上市规则》2.1.2 第

(一)款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 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M20278号),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8,830.26万元和9,199.25万元,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发行人财务指标符合所选择的《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标准,符合《上市规则》2.1.1 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四、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工作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机构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意识,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决策机制,督导发行人执行相关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若有关的关联交易为发行人日常经营所必须或者无法避免,督导发行人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督促发行人负责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督导发行人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外担保行为的相关规定
7、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务状况、股权变动和管理状况、市场营销、核心技术以及财务状况与发行人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发行人的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以及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对相关风险或负面事项及时发表意见
8、根据监管规定,在必要时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 关材料并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提供保荐机构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资料,及时通报信息;定期或者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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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工作安排
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材料;有权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有权随时查询发行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有权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有权对有关部门关注的发行人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配合;有权要求发行人配合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以及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培训等,不得无故阻挠保荐机构正常的工作;有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应当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发行人承诺积极配合本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包括:及时提供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必需的相关信息;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风险的,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协助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披露持续督导意见;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 供其他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在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基础上认为:发行人经营独立、运行规范、经营业绩良好、内控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实施后有助于促进发行人持续发展。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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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薛巍保荐代表人签名:杨爽签名:邓永辉内核负责人签名:吴晨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王治鉴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签名:霍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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