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因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需要,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2020年1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1月3日。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4)、《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山大电力,证券代码:872972)自2020年1月6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
公告编号:2020-0012020年3月31日。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