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德皓核字[2025]00000769号 |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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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769号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王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南王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王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南王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德皓核字[2025]00000769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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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南王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南王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南王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南王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熊志平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庞海青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丁楠婷 |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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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23]518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87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55元。截至2023年6月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5,608.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228.0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7,380.83万元。
截止2023年6月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727.06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到账总额 | 85,608.90 |
减: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 8,228.07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24,937.09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22,043.48 |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4,300.00 |
减:手续费支出 | 0.05 |
加: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 | 1,626.8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7,727.06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7,0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0,727.06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
专项报告 第2页
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中粤纸杯容器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本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中粤纸杯容器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银行应当以邮件/传真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639860981 | 49,955.48 | 1,262.36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 | 1408011129601148417 | 30,000.00 | 0.87 | 活期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640858687 | 0.16 | 活期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639481951 (已销户) | 0.00 |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647673853 | 5,000.00 | 活期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647671072 | 14,463.67 | 活期 | |
合 计 | 79,955.48 | 20,727.06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专项报告 第3页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7,380.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699.6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2,672.7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280.5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2,672.7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2.22%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22.47亿个绿色环保纸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否 | 38,853.14 | 38,853.14 | 12,490.55 | 39,216.55 | 100.94注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 | 是 | 23,826.87 | 1,554.94 | 0.00 | 1,554.94 | 100.00 | 2024年6月30日 | 46.79 | 不适用 | 是 |
3.年产38亿个环保纸质品建设项目 | 是 | 22,271.93 | 6,209.08 | 6,209.08 | 27.88 | 2026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2,680.01 | 62,680.01 | 18,699.63 | 46,980.57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300.00 | 4,300.00 | 0.00 | 4,3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是 | 10,400.82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年产38亿个环保纸质品建设项目 | 是 | 10,400.82 | 0.00 | 0.00 | 0.00 | 2026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4,700.82 | 14,700.82 | 0.00 | 4,300.00 | ||||||
合计 | 77,380.83 | 77,380.83 | 18,699.63 | 51,280.57 |
专项报告 第4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年产22.47亿个绿色环保纸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因部分厂房目前处于特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阶段,已完成第三方消防检测,但 住建局现场验收暂未完成;且设备尚未安装调试完成。综上,为了更加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年产22.47亿个绿色环保纸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公司通过优化产线设计,减少设备采购数量,目前已建产能可以满足华中市场需求;公司根据行业竞争、市场需求情况变化、客户区域布局等因素,调整在全国的产能布局,着重加大需求更旺的华南地区的产能,将“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到“年产38亿个环保纸质品建设项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公司客户大部分为快消品以及快餐餐饮企业,公司作为此类客户产品包装的配套企业,紧跟客户区域布局,贴近客户生产基地,缩短物流半径,提高配送速度、提供更优质的印刷包装服务,有利于公司与客户形成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争取更多订单。否则,由于运输、时间、风险成本过高,不利于公司承接距离较远的客户订单,客观上必然降低公司竞争力和经济效益。2、通过新募投项目的建设,旨在完善区域性建设,加强以广东江门为中心的华南区域的产业布局。项目建设完成后,不仅有利于更快更好的服务品牌连锁型客户及当地客户,还能充分利用生产基地当地的客户资源,从而拓展公司业务,优化公司生产管理,降低公司的综合运营成本。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 2、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募投项目不再建设,原募投项目未使用金额(不含利息收入净额)为22,271.93万元,新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2,672.75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0,400.82万元,募集资金22,271.93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变更为“年产38亿个环保纸质品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革新大道 1108 号( 13)华莱士产业园内 4#厂房”变更为“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山工业城 A 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变更为“年产38亿个环保纸质品建设项目”。本次调整前为公司以募集资金23,826.87万元以借款方式提供给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湖北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建设,调整后为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271.93万元及超募资金10,400.82万元合计32,672.75万元分别以提供20,672.75万元借款给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东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增资12,000万元方式提供给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珠海市中粤纸杯容器有限公司以实施新募投项目。 |
专项报告 第5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5,550.84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24,937.09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613.74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用于购买大额存单。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7,000.00万元尚未赎回,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727.06万元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年产22.47亿个绿色环保纸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投入金额含利息收入净额。
专项报告 第6页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8亿个环保纸质品建设项目 | 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 | 32,672.75 | 6,209.08 | 6,209.08 | 19.00 | 2026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32,672.75 | 6,209.08 | 6,209.08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变更为“年产38亿个环保纸质品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不再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