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_公司公告_维峰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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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6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在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兴路7号维峰电子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家军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三、备查文件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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