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维峰电子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维峰电子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李睿鑫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于2025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东莞维峰互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互连”)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12.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维峰互连 | 公司及子公司向维峰互连销售连接器、模具、半成品等 | 市场价格 | 100.00 | - |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公司及子公司向维峰互连采购连接器、线束、半成品等 | 市场价格 | 800.00 | - | - | |
向关联人出租 | 公司向维峰互连出租办公场所等(含物业费、水电费等) | 市场价格(含税) | 12.00 | - | - | |
合计 | - | - | 912.00 | - | -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方 | 交易类别 | 预计 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差异 比例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1 | 东莞丰正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正堂”) | 租赁关联方房产 | 640.80 | 320.40 | 35.26% | 50.00%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
合计 | - | 640.80 | 320.40 | 35.26% | 50.00%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4年6月投产,公司完成了产线及办公场所搬迁,未继续租赁丰正堂的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地,故实际关联租赁发生额较预计金额有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及工厂搬迁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东莞维峰互连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C869JD0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15号
5、法定代表人:李文化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02-16
8、营业期限:2023-02-16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0、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8,734,624.22 |
净资产 | 8,632,750.46 |
项目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 -103,174.67 |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维峰互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总经理李文化先生担任维峰互连的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维峰互连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合作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等及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等,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日常经营业务稳定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和李睿鑫先生应予以回避。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李睿鑫先生依法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及双方协商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议案。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维峰电子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盛培锋 吴隆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