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万密封(301161)_公司公告_唯万密封: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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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6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运通路196弄6号楼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静先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7,433,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6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57,069,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5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364,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64,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364,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7,41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6%;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967%;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69%;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周曦澍律师、翁菲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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