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及考核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上述薪酬方案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内部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监事会成员薪酬:(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标准。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部分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绩效薪酬结合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2)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务价值、责任态度、专业能力等因素
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绩效薪酬结合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发放。薪酬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二、2025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为:
单位:万元
如果任职不足一年,按照税前年薪÷12×实际任职月数计算。上述数额为计划
薪酬,公司根据盈利状况和董事、监事、高管绩效考核情况最终确定具体发放数额;
姓名 | 职务 | 2025年薪酬计划(税前, 不含公司缴纳的保险及公积金) |
程贵华 | 董事长、总经理 | 50.00 |
李志勇 | 董事 | 0.00 |
路 伟 | 董事 | 0.00 |
任鸿源 | 董事 | 0.00 |
陈 振 | 董事、财务总监 | 40.00 |
王继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46.00 |
范忠廷 | 独立董事 | 6.00 |
谢光义 | 独立董事 | 6.00 |
柳喜军 | 独立董事 | 6.00 |
李 涛 | 监事会主席 | 23.00 |
吴 艳 | 监事 | 0.00 |
朱 乐 | 监事 | 16.00 |
王海斌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0.00 |
贾延军 | 副总经理 | 46.00 |
李战军 | 副总经理 | 49.00 |
于广海 | 总工程师 | 45.00 |
于 剑 | 副总经理 | 32.00 |
合 计 | 395.00 |
本薪酬计划中董事、监事薪酬部分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