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液压(301079)_公司公告_邵阳液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开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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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开悉)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开悉)

本人朱开悉,于2024年4月24日担任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朱开悉先生,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湖南工商大学二级教授,曾任中南工学院经济管理系主任、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湖南商学院科研处处长、会计学院院长等。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近10本,在《会计研究》《经济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文章130余篇。曾任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曾担任中南传媒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省工商管理教指委副主任,长期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湖南省财务学会副会长,湖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等。现为会计学国家一流专业和会计硕士学位点负责人,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对在职期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朱开悉55002

任职期内,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003322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本人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组织并完成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严格审查财务经营数据、内部控制情况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2、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监高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情况,对公司再融资、股权激励事项、定期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与离任独立董事曹越先生合计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5月27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55元/股调整为8.54元/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开悉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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