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300999)_公司公告_金龙鱼: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

时间:

金龙鱼: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300999 证券简称:金龙鱼 公告编号:2025-022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或者其他信息提出异议的反馈。2022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并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2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3)3名激励对象承诺放弃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2.80万股。

2、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2年6月13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2日,截至目前第一个归属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1,51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16.84万股全部作废。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1,289.6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630人调整为1,514人。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地调整。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实施完成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年度的权益分派。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涉及派息事项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公司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6.72元/股调整为36.344元/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作废事项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1)1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2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3)3名激励对象承诺放弃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