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_公司公告_华绿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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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绿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1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河北华绿之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5.4万吨鲜品金针菇工厂化生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张英明(签字):

刘芝玉(签字):

杨 焱(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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