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代码:300970 |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 公告编号:2023-053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绿都大道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九)特别提示:拟现场参加会议的异地(宿迁市以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提前与公司联系,未提前登记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5.00
5.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 √ |
特别提示:
议案1至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和议案2分别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21日,上述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东中,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1、2、4回避表决。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刘芝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1)。公司特别提示,征集人同时征求股东对于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投票意见,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中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进行表决或另行表决;若被征集人在《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中明确了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投票意见,则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的投票意见代为表决,若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在《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票意见在且未另行表决的,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
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附件2《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7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登记地点。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绿都大道88号公司证券部。
(四)特别提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相关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煜珂
联系电话:0527-85302330 传真:0527-85308101
Email:dmzl@chinagreenbio.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绿都大道88号 邮编:223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70
2、投票简称:华绿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如无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
1.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
“√”,否则,视为无效票;多选无效;涂改无效。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 |
公民身份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 | |
备注 |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7月24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