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5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1年3月2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45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77元。截至2021年4月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5,319.4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610.9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字(2021)第371C00016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16.3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0,491.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9,394.5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096.8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为24,988.8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29,790.16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3,55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79.2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065.6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313.5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在2021年4月和2021年1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22年度,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 632816542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83,130.4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398899991013000137167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35,561.5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 | 125912733610902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0.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王府支行 | 8110501013601728051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 | 125913843310501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33,674,048.8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都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都县支行 | 50518101040024938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0.00 |
合 计 | 33,792,740.84 |
注:
(1)2022年3月3日,公司已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银行账号:
125912733610902)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王府支行进行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2023年1月16日,公司已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都县支行进行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对应关系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
募集资金净额 | 596,109,832.61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余额 | 23,135,911.79 |
减:本报告期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252,051,376.72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35,500,000.00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97,901,626.84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33,792,740.84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3,792,740.84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差异 | 0.00 |
注:
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终止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厂技术改造项目和泗阳华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未投入。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5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作为专户存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9月3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59,610.98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778.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8,650.6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995.3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9,610.9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0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厂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9,660.68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2、泗阳华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18,99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3、年产3万吨真姬菇项目 | 是 | 30,960.31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河北华绿之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5.4
万吨鲜品金针菇工厂化生产项目
4、河北华绿之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5.4 万吨鲜品金针菇工厂化生产项目 | 是 | 30,960.31 | 24,988.82 | 25,205.14 | 81.41%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5、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流 | 是 | 9,660.68 | 9,980.00 | 9,98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6、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流 | 是 | 18,990.00 | 19,810.16 | 19,810.1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9,610.98 | 59,610.98 | 54,778.98 | 54,995.30 | — | |||||
合计 | 59,610.98 | 59,610.98 | 54,778.98 | 54,995.30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一、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szse.com.cn)的《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受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建设成本上升,公司在充分考虑“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厂技术改造项目”、“泗阳华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降本增效”的指导思想,经审慎评估后认为,拟技改的项目尚可继续使用,后续可针对性进行局部改造以达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故为更好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3 万吨真姬菇项目”变更为“河北华绿之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5.4 万吨鲜品金针菇工厂化生产项目”。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szse.com.cn)《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50.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379.27万元均在募集资金专户作为专户存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流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厂技术改造项目 | 9,660.68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流 | 泗阳华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18,99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28,650.68 |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szse.com.cn)的《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受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建设成本上升,公司在充分考虑“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厂技术改造项目”、“泗阳华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降本增效”的指导思想,经审慎评估后认为,拟技改的项目尚可继续使用,后续可针对性进行局部改造以达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故为更好适应公司未来 |
战略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战略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